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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通化师范学院信息报送制度

【来源:通化师范学院党委(校长)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07-15 】

通化师范学院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信息报送工作,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和内容,明确信息报送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建设

1.各单位、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将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2.建立信息采编、审核、报送机制,报送的信息要履行严格的核签手续,确保信息质量和信息安全。

二、信息报送范围

(一)各类突发事件。包括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宗教反动势力在我校的宣传、渗透、煽动破坏活动的情况;可能影响我校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及苗头;师生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情况;我校内部或师生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责任事故、生产事故;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重伤、失踪、出走及有暴力倾向的精神失常事件;我校周边针对师生的各类案件等。

(二)重要舆情。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和重大政治活动等在师生中的反映。

(三)网络安全信息。互联网上针对我省教育事业和我校教育工作负面的评论评价和攻击性言论;我校师生在网络论坛上传播有害信息的情况;针对重大事件发表的煽动性信息;学校各级各类网站网页管理失控,出现不健康和有害信息等。

(四)日常工作信息。上级领导来我校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各单位召开或承办校内外重要的教育、科研、行政等各类会议情况;校领导或部门领导、专家、教师重要出访情况,出席重要会议情况;学校外事活动以及与国内外院校和有关方面的合作、联合、协作事宜;重要科研、教学成果的评审、鉴定和参与市级以上重要比赛的情况;教职员工和学生参加重要比赛获奖情况。

(五)工作经验信息。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中取得的成绩、提炼的经验、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或具有创新性的改革举措;我校师生对学校发展和改革建议;我校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做法经验;我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工作经验;我校开展特色性工作做法经验;我校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

(六)调研信息。我校为借鉴先进经验、了解动态情况等而开展的各种专题调研活动信息,包括校外调研和校内调研信息。

三、报送时限

(一)各类突发事件的报送时限。在了解核实基本情况后,应立即向保卫处和校应急办(设在学校公室)报告。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学校办公室。

(二)重要舆情的报送时限。发生重大事件或重大活动以后,各学院要及时深入到师生当中了解动态,24小时内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师生反映以书面形式报校党委宣传部。

(三)网络信息报送时限。一经发现,立即向校党委宣传部报告。

(四)日常工作信息报送时限。开展活动后,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校党委宣传部。

(五)工作经验信息报送时限。开展重大活动以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尽快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到学校办公室。

(六)调研信息报送时限。开展调研活动以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尽快将调研情况及取得经验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办公室。

四、信息报送程序和要求

各单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单位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经所在单位主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及时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二)学校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报送信息,编著《通化师范学院信息简报》,经校办副主任审核,经校长签发同意后,印发并上传至网上。对于须报送上级机关的重大信息,由校办主任审核同意后,经分管校领导签字上报。

(三)对于各单位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单位负责人应首先及时告知校办主任,同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在口头通报后及时向校办送相关文字材料。

(四)学校信息统一归口由校办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政府部门报送,未经学校批准,各部门不得向外报送学校信息。

(五)对漏报、迟报甚至扣压重要信息不报的,学校将对单位的信息工作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的,学校将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信息工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五、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通化师范学院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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